明·金洪
杨柳沿堤绿带舒,
小舟趁月泊江墟。
游人莫误垂竿意,
不钓浮名自钓鱼。
【金庵基山】
金朴(1486--?),字文甫,号北泉,明宁波府鄞县人。正德十一年(1516)举人(浙江乡试第四十六名);正德十二年(1517)举进士(第三甲第五十名),试通政司观政;次年授苏州府嘉定知县;嘉靖元年(1522),升兵部职方清吏司主事(正六品);嘉靖三年(1524),因‘左顺门事件’谪福建布政司理问(从六品),不久即致仕。卒,葬于鄞西金庵基山。
南来度甬水,宝坊西湖东。金氏是明代甬上大族之一,因居於鄞城四府前,故又称‘四府前金氏’。世以诗书传家,明初门庭不显,至中叶始科第联芳、簪缨世济,如正统十年进士兵部郎中金亮、成化四年举人通判金淮、成化丁未进士御史金洪、嘉靖戌子举人金昺、嘉靖辛酉举人金章等等。史学大家全祖望在其所著的《甬上族望表》中将‘御史金洪’列为一望。金洪,就是金朴的父亲,任各省道监察御史多年,不附权贵、刚正廉洁,有一定的政治声誉,后因得罪巨珰刘瑾而落职归里。金洪的父亲金亮也是进士出身,‘三世并由甲科起家,有名’。
●金洪,字惟深,金朴父。明成化二十三年(1487)进士,弘治元年(1488)初授常州府靖江知县;弘治四年(1491)改苏州府吴江知县;弘治九年(1496)选山西道试监察御史;弘治十年授山西道监察御史;弘治十五年丁忧服阙,改河南道监察御史,后改巡按陕西监察御史;弘治十八年(1505)巡按山东监察御史;正德元年(1506)三月,以监察御史升松江知府(正四品),正德三年(1508)致仕。为官清正廉洁,有政声。清《鄞县志》、民国《鄞县通志》等志均有其传。
●金亮,字克明,金朴祖父。明正统十年(1445)进士,官至兵部武库清吏司郎中(正五品)。
【按】:据天一阁藏《明代科举录选刊·正德十二年进士登科录》中载:“第三甲二百三十一名赐同进士出身:金朴,贯浙江宁波府鄞县,民籍。国子生,治《□□》。字□□。行二十一。年三十二,三月十七日生。曾祖暹,封兵部郎中。祖亮。父□,知府。嫡母俞氏,封孺人,生母赵氏。具庆下。弟栢,监生;□,监生;楔、枋。娶邱氏。浙江乡试第四十六名,会试第九十五名。”
【按】:据《正德十二年丁丑同年增注会录》中载:“金朴,字文甫,号北泉,年三十二,三月十七日生。浙江鄞县人。通政司政;嘉定县知县;升兵部主事;谪福建理问,致仕。会试第九十五名,三甲第五十名。”
【按】:据天一阁藏《明代科举录选刊·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》中载:“第三甲二百三十八名赐同进士出身:金洪,贯浙江宁波府鄞县,民籍。国子生,治《易经》。字惟深。行一。年三十二,五月初六日生。曾祖荣。祖暹,封郎中。父亮,前兵部郎中。前母张氏,赠孺人,母袁氏,封宜人,继母,傅氏。具庆下。兄淮、通判;浩、汴、洹。弟潜、澜。娶俞氏。浙江乡试第八十六名,会试第一百九十一名。”(殿试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二名)
【按】:据天一阁藏《明代科举录选刊·正统十年进士登科录》中载:“第二甲五十名赐进士出身:金亮,贯浙江宁波府鄞县,民籍。府学生,治《诗经》。字克明。行四。年二十七,二月初一日生。曾祖良贵。祖文华。父暹,母胡氏。具庆下。兄有邻、有孚、有直。娶张氏。浙江乡试第三十四名,会试第七十九名。”(殿试第二甲第三十五名)
功名好似蕉中鹿,富贵何如陌上花;尽日掩门无客到,卧看松竹护烟霞。金朴卒后,葬于鄞西金庵基山南麓。据宁波三普《揭开尘封的记忆》一书中载:“墓建于明代。该墓及墓前石刻破坏严重,但墓道及墓葬型置保存程度相对来说较完整。根据遗迹实地调查情况来看,遗存墓葬共为三穴,墓后围墙保存完整,东西长7.8米,高1.65米,墓葬三面的石柱、石板均用荷叶纹装饰,雕刻精湛清晰。墓道内遗有二道牌坊和三个拜台,二道牌坊均残,各存牌坊柱二根,柱形为方形抹角,上留有卯口。三个拜台的长度由前至后,分别为6米,5米,4米。八字墙门台基保存依旧,前为放置石像生的神道,该神道长约80余米,宽约15米,在神道附近的坎上,仍能见到遗存的墓前石羊、石狮、石马、坤石、石栏板等残件。该组石像生神态生动,形象真实,雕刻精致,具有较高的艺术水。”
在西岙行走寻访,最大的感触就是遗憾和痛惜。肆意的开发和破坏使得曾经的风水宝地流光不再,遍地的石刻残件让人触目惊心,有学者形容仿佛是‘走进了圆明园’,话虽不拟,却不离谱。
【金朴墓墓道石狮(残)·摄于2013年12月】
【金朴墓墓道石羊(残)·摄于2013年12月】
明代对品官丧葬礼制有严格的约束,据《明会要》规定:“一、二品官,华表、石虎、石羊、石马、石人各一对;三品官减石人一对;四品设华表、石马、石羊各一对;五品置望柱、石马、石羊各一列;六品不设。”金朴曾官至兵部职方清吏司主事,正六品衔;嘉靖三年(1524),因‘左顺门事件’谪福建布政司理问,降为从六品官,致仕时也仅加正六品衔。而此墓神道长近八十米,石人、石马、石羊、牌坊等墓道威仪一应俱全,俨然一套二品官的墓前配置,若此墓真为金朴墓,当有逾制之嫌。
【金朴墓墓道第二道牌坊(残)·摄于2013年】
【金朴墓护墙·摄于2013年12月】
【金朴墓原址(从下往上)·摄于2013年】
【金朴墓原址(从上往下)·摄于2013年】
2014年下半年,因某度假山庄工程的需要,金朴墓被整体迁建於庙夹岙朱陛墓的左侧。阶石重整,残坊昭然,新立的墓碑上深镌:‘明金尚书郎朴墓’,边款刻‘甲午冬月迁建·王介堂重书’字样,两侧书有一联:若论风水总有天,但得平安变是地。
金朴被谪官的历史背景:
明正德十六年(1521)三月丙寅,武宗朱厚照崩于豹房,因无子嗣,经辅臣杨廷和等与皇太后议定,承明太祖‘兄终弟及’的祖训,迎武宗堂弟朱厚熜来京继大统。‘四月癸卯,朱厚熜入奉宗祧,即皇帝位,明年改元嘉靖,史称明世宗’。
世宗登基后的第五天,即诏令礼部议定其父兴献王主祀及尊号,‘大礼争议’始起。于是究竟是尊’考孝宗皇帝’还是奉‘考其父兴献王’,引起了一场长达三年之久的‘大礼议’之争。以大学士杨廷和为首的辅臣、九卿、御史和翰、詹、寺各官,引汉代定陶王嗣成帝和宋濮安懿王之子嗣仁宗的史实,极力主张嘉靖称孝宗为皇考,称本生父兴献王为皇叔父,其母兴献王妃为皇叔母。凡祭告兴献王和上笺兴献王妃,俱自称侄皇帝某,是所谓的‘继嗣不继统’。然这一主张,非常不契合新皇帝的心意。正德十六年七月初一,永嘉人观政进士张璁上疏,责廷臣之非,主张‘继统不继嗣’,‘帝大喜’。嘉靖二年(1523)癸未冬,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疏再言‘大礼’,驳廷议之非,并录当初席书、方献夫疏同上。嘉靖三年正月,张璁、桂萼、黄宗明、黄绾联名上疏,表奏兴献皇帝为‘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’·····
嘉靖三年(1524)七月十五日,以礼部侍郎何孟春、翰林院学士丰熙、翰林院修撰杨慎为首的二百二十九名朝廷命官跪伏於左顺门,力谏谕旨改礼。皇帝数次命司礼监的宦官前去劝解,但都无效。遂龙颜大怒,当即派遣锦衣卫将在场的一百三十四名官员悉数抓捕下狱,八十六名官员听后处治。此后,又余怒未消,对参与此事的四品以上官员,夺俸处罚,五品官以下官员给予廷杖、下狱。被廷杖之人多达一百八十余人,其中因伤势过重而死者十七人,这就是明史上著名的‘左顺门事件’。九月,‘大礼’议定,称孝宗为‘皇伯考’,昭圣皇太后为‘皇伯母’,献皇帝为‘皇考’,章圣皇太后为‘圣母’。所推首功者有张璁、桂萼、席书、方献夫、霍韬五人,黄绾、黄宗明等人以附议得次功。·····
棍棒代替了道义,鲜血辱没了法度。新皇帝如愿以偿的为父母争得了名分,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权威。有赏必有罚,那些参与争‘大礼’和皇帝作对官员的下场可想而知,不说别地,单说宁波府鄞县籍的官员:首事者翰林院学士丰熙榜眼出身,才华横溢,因为议礼被贬福建镇海卫达十三年之久,终嘉靖一朝不得升用,最后死于戍所。刑部郎中叶应骢,正德十二年的进士,早先因反对武宗南巡而受杖刑,此番又因争大礼而遭廷杖入狱,后被谪戍辽东,嘉靖十六年才赦归。本篇的主人公金朴和叶应骢是同乡同科进士,当年也是参与其中,先廷杖后下狱,结局也和叶应骢一样,官仅仅至福建布政司的理问,从六品官,在壮年即致仕归林了。·····如果没有那场议礼风波,丰熙、叶应骢、金朴等人的仕途当不可限量,然历史终究没有假如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几件石刻,拾起了一爪历史零碎的记忆。云烟四起的风光早已化为草露,大明冷冷的月下依稀描绘着王朝的斑斓·····
